发布时间:2023-10-31 作者:肥仔
生态情况部27日向媒体发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年夜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)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成果。
“2+26”城市
9月,“2+26”城市降尘量均值规模在2.7~8.4吨/平方千米·月之间,平均为5.6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上升1.8%。“2+26”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在9.0吨/平方千米·月(《打赢蓝天捍卫战三年步履打算》(迈博体育国发〔2018〕22号)要求京津冀和周边地域、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在9.0吨/平方千米·月)。沧州、唐山、鹤壁、保定、聊城、濮阳、德州、新乡、开封、郑州、滨州等11个城市降尘量最年夜值高在9.0吨/平方千米·月;长治、晋城、石家庄、廊坊、济南、衡水、淄博、安阳、唐山、阳泉、保定、濮阳、德州、新乡、开封、郑州、滨州等17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详见附表1。
汾渭平原11城市
9月,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规模在2.2~5.7吨/平方千米·月之间,平均为3.8吨/平方千米·月,同比降落22.4%。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在9.0吨/平方千米·月。渭南、吕梁、晋中等3个城市降尘量最年夜值高在9.0吨/平方千米·月。三门峡、铜川、宝鸡、渭南等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。详见附表2。
附表1
2020年9月京津冀年夜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降尘监测成果
单元:吨/平方千米·月
注:①按2020年9月“2+26”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猛进行排名。下表同。
②为2020年9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转变环境,负数暗示同比降落,正数暗示同比上升。
附表2
2020年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成果
单元:吨/平方千米·月
(编纂:逍遥客)